概要及推荐理由
吴雪
临近主干道 临近公交站 临近地铁 办公 市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海救大楼)部分房产合作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委托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海救大楼)部分房产合作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一、招商内容
1.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海救大楼)部分房产合作运营项目。
2. 招商人名称: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3. 招商代理人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4. 合作运营期限:10年(120个月)。
5. 装修免租期:12个月(不含在合作运营期内)。
6. 保底费递增:每5年递增5%。
7. 合作收入分配:招商人按照本项目自然年度经营收入的25%获取合作收入分成,且不低于合作方最终报价的保底费。合作方的经营收入依据本项目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核算;合作方部分或全部自用时,仅计算其余面积的经营收入。本项目自装修改造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支付合作收入分成;每3个月为一个缴费期,每个缴费期的合作收入分成暂按“当期保底费*0.25”计算,在该缴费期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之前支付。以自然年度进行经营核算,如全年经营收入的25%计算的合作收入分成高于保底费,合作方于该年度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将超出保底费的部分付给招商人;如低于保底费,则招商人只收取保底费。
8. 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须于《合作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保底费金额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至招商人指定账户;合作方装修改造投资额需达到总承诺装修改造金额的50%,且不低于500万元,合作方提交招商人认可的投资金额证明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招商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当于9个月保底费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3个月保底费作为履约保证金留存至合作协议期满,用于担保合同期内其他履约义务,按协议约定结算后无息退还;当双方签署合作协议8个月后,若合作方未能获得施工许可证,则招商人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并重新进行招商,招商人有权扣除首年保底费半年额度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项目简介
1. 项目概况:本次合作运营招商资产为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拥有的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海救大楼)的部分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详见招商文件第二册附件项目交接清单)。本项目拟招商范围总建筑面积为12992.16㎡。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海救大楼),北临杨树浦路,南临黄浦江。建成时间约1998年,原用于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自用办公。大楼1层为大厅,2层为中国救捞陈列馆,其余楼层(3-12层)均作为办公使用,地下1层为设备用房及车位。目前项目为空置状态。
本次拟盘活范围为地下1层、地上1层、地上3-12层,招商建筑面积约为12992.16平方米。
本项目房屋所有权人为“交通部上海海上救助打捞局”,即“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本项目招商价格与证载建筑面积、测绘建筑面积不挂钩,证载建筑面积及测绘建筑面积误差、建筑面积拆除的,均不影响本项目招商价格。
2. 市政费用的约定:本项目的自来水(含污水处理费)、中水、电(包括招商人保留的2层范围产生的用电费用)、燃气、制冷、供热、热水等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3. 经营限制:除负面清单外,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业态均可经营。包括不限于:酒店、办公、商业、公寓、文体、教育等。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所列的经营业态和用途,作为《合作协议》中规定的使用用途(负面清单:殡葬、棋牌室、性产品专营及类似业态,以及存在较大噪音污染、气味污染、光污染的业态)。
4.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允许。
5. 项目图片
外观及入口
1层大堂
2层陈列馆
8层办公区
三、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事项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5年 9 月 19 日至2025年 10 月 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公告及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或远程报名。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合生汇写字楼5层511。
远程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报名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远程报名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提交上述材料合格并购买招商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吴女士、康女士
电 话:15901183987、13269111788
邮 箱:wx@bjjhhn.com、kw@bjjhhn.com
5.招商文件购买
在公告时间内报名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招商文件收款银行信息:
户 名: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账 号:2000 0009 6612 0000 5188 765
开 户 行:北京银行红星支行
注:汇款时请写备注“项目名称+购买招商文件”
1.主体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包括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制企业等;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申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对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2.资金实力
(1) 2024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未提供2024年度有效审计报告,视为无效申请。
3.业绩要求
(1) 非自用的申请人须拥有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酒店、公寓、办公、商业等投资或运营管理案例;自用的申请人须拥有一个正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人控股子公司(占有50%及以上股权的公司)或同一实际控制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或运营管理业绩均可以使用。
五、申请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佰 万元。 |
交纳时间及账户信息 | 申请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_10_月_20_日17:00(北京时间)(招商文件购买截止之次日起第8个工作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红星支行 账号:20000009661200005188765 |
交纳方式 | 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除签约候选人外的其他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将在候选人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中选申请人外的签约候选人的申请保证金在中选申请人与招商人签署《合作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在其收到签约通知后先行扣除招商服务费,与招商人签署《合作协议》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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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遴选活动安排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从类似业绩、财务实力、公司存续年限、装修改造方案、经营管理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
招商代理人: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19日
联系人:吴女士15901183987, 康女士13269111788
有无电梯: | 有电梯 |
装修程度: | 精装修 |
交通情况: | 临近地铁站;临近公交站点 |
合作方式: | 合作代理 |
楼层: | 低;中;高 |
规划用途: | 工业 |
月租金: | 面议 |
面积: | 12992.16平方米 |
标准层高: | 面议 |
车位个数: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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