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李然
无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14,881.373500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4,464万元。
二、物业简介
地块位置: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A18-3地块
宗地面积:9477.6平方米
使用权终止日期:2047年11月30日
项目位置: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76号(重庆金融中心D座)P1-P4层
建筑面积:6160平方米
项目用途:商服用房
三、项目亮点
1、地理位置优越
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核心区,是重庆市政府规划中央商务区,重点打造的CBD区域。有重庆“陆家嘴”之称。项目紧临聚贤岩广场与嘉陵江滨江路、洪崖洞隔江相望。
2、交通便利
公共交通资源丰富:临近地铁6号线、9号线江北城站。
四、重要信息披露
1、据评估报告载:(1)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资产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2)本次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市场价值,未考虑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其他相关费用和税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3)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己出租给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租赁面积为6158.1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09月20日至2027年09月19日止,租金合计为42,919,912.00元,本次评估已考虑该租赁事项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270天左右。
3、本项目成交后,由联交所统一安排受让方办理合同签署,税务缴纳,产权变更,交接交付等手续。若受让人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的,可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当天办理公证委托,由公证处或受托人代为办理后续手续。
受让人需自行评估自身情况,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且不办理公证委托的,造成交易时间延长的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不接受银行贷款。
5、该标的房产存在租赁,租赁期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27年9月19日止,租金收益以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后的下个月1日为交割日。
6、本次转让的房屋具体包括:
附1号,产证编号:103房地证2011字第63358号,建筑面积:1312.92㎡;
附2号2-1,产证编号:103房地证2011字第63338号,建筑面积:941.56㎡;
附2号2-2,产证编号:103房地证2011字第63361号,建筑面积:317.85㎡;
附2号3-1室,产证编号:103房地证2011字第63364号,建筑面积:1536.85㎡;
附2号4-1室,产证编号:103房地证2011字第63365号,建筑面积:2048.98㎡;
五、项目图片
交易方式: | 资产转让 |
规划用途: | 商业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交通情况: | 临近地铁站;临近公交站点 |
土地面积: | 9477.60平方米 | 租赁到期日: | 面议 | |
标准层高: | 面议 | 年租金: | 面议 | |
当前建筑面积: | 616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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