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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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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内蒙古

交易金额:

13145.84万元

截至日期:

2022-12-26

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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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周先生

标 签:

火电 电力能源 股权 风电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原满洲里深能源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灵泉重化工业基地,控股股东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行业类别为热电联产,设有2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MW):2×200,共400MW,投产时间为2011年;燃料类型为常规燃煤,采用煤粉锅炉;汽轮机热力特性为抽凝式;冷却方式为直接空冷;2020年机组温室气体排放为2,699,927 tCO2。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13145.84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3000万元。

二、公司简介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原满洲里深能源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灵泉重化工业基地,控股股东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行业类别为热电联产,设有2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MW):2×200,共400MW,投产时间为2011年;燃料类型为常规燃煤,采用煤粉锅炉;汽轮机热力特性为抽凝式;冷却方式为直接空冷;2020年机组温室气体排放为2,699,927 tCO2。

三、近期重点项目

1、达满长距离供热工程改造项目

总投资3.5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厂内改造部分,汽机本体改造及其附属工程、厂内新建热网首站、长距离输送热水管网及其配套工程、满洲里市区管网改造。建成后可满足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快速增长的供热市场需求,推进供热市场整合,减少大气污染,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2021年11月2日,达赉湖至满洲里长距离供热改造项目全线贯通。供热改造项目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历时126天,全长35公里,共7000余道焊口。

2、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建30 万千瓦(阿荣旗)风电项目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建30万千瓦(阿荣旗)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境内,涉及三岔河镇、霍尔奇镇、亚东镇。风电场场址地理位置坐标范围为东经123°18′45.27″~123°48′32.47″,北纬48°23′42.22″~48°37′40.21″;升压站中心坐标为东经123°26′39.57″,北纬48°29′32.19″。G111国道从场址东侧经过,G10绥满高速、G301国道位于场址西侧约10km处,X308县道横穿场址,X332县道紧邻站址东侧经过。场址周边乡村道路纵横交错,对外交通十分方便。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装机容量为300MW风电项目,拟布置48台轮毂高度为105m的6.25MW风机,每台风机配置一台6900kVA箱变,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并配置120MW/ 240MWh储能装置。

本风电场工程项目组成包括风机及箱变区、升压站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集电线路区。

风机及箱变区:风电场共安装6.25MW风力发电机组48台,每台风机设置工吊装场地一处,占地面积0.3hm2(包含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和部分施工检修道路),风机及箱变区总占地面积14.4hm2。

升压站区:项目区中部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并配置120MW/240MWh储能装置,电压等级220/35kV,进站道路由升压站北侧现有道路引接,长度约为38m、宽10m(含两侧施工扰动区),站区四周外围设置站外用地,升压站区占地面积1.4hm2。

施工道路占地面积68.76hm2,施工道路总长为114.68km,其中新建道路长度为83.32km,道路路面宽5.5m,另设表土堆土区2m宽,施工完成后,全部进行种草恢复;改建道路长度为31.36km,施工过程中将现有4.0m宽村道水泥混凝土路路基扩宽1.5m,另设表土堆土区0.5m宽,施工结束后,原水泥路作为检修道路。

工程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位于升压站东侧,占地面积0.31hm2,工程实施完毕后恢复种草。

集电线路区:本项目共安装48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电机组,机组出口电压1.14kV,共配置48台箱式变电站。为保证供电可靠性,减少电能损耗,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将风机电压升至35kV,采用多台风机-变压器单元组组合后形成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箱变高压侧采用直埋电缆的方式进行汇集,直埋线路的长度约为114.15km,占地面积为85.48hm2。

本工程建设总占地170.35hm2,其中永久占地3.79hm2,临时占地166.56hm2。占地类型为耕地、草地及林地。

本工程建设挖填土石方量为158.38万m3,其中挖方79.19万m3(含表土剥离21.64万m3),填方79.19万m3(含表土回覆21.64万m3),挖填平衡,无弃方。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48636.1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0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

四、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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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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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信息披露

1、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股权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结算账户,并保证转让款项来源合法。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报名受让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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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控制权: 参股
发展阶段: 成长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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