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权易互联
企业融资 增资扩股 股权 软件开发
一、交易条件
(1)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2)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43%
(3)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5个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销售渠道建设、产品设备升级、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等方面
二、公司简介
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金融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产品线包括金融前端设备、行业自助设备,主要产品有瘦客户机/终端、读写类设备、存折打印机、现金类自助终端、非现金类自助终端等,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是国内唯一具备金融网点全系列设备的设计生产公司。
公司拥有各类金融整机设备生产线14条,年整机生产能力100 万台/套,拥有国内专业大型自助设备自动流水线和MES生产管理系统,是国内金融自助类设备生产基地,年大型自助设备制造可达到十万台。
公司建有专用研发测试场地2000平方米,设立有中试试验室和环境试验室,年研发投入超过7000万元。
公司拥有800多人的市场服务支持团队,在全国设立30多个直属办事处和300多个售后服务网点, 建立了包括西藏在内的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
三、财务数据
近三年公司的财务数据表现非常可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8822万元,营收更是突破12亿元,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增长性较好。
四、重大事项
(1)意向投资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为融资方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融资方发展;
(2)意向投资方接受《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混改增资扩股及员工持股方案》(置于北交所备查)的全部内容;
(3)意向投资方承诺与融资方、融资方控股股东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非关联公司,若意向投资方违反本承诺条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4)意向投资方同意融资方对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最终确定为准;
(5)意向投资方资金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意向投资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意向投资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6)融资方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不超过5家战略投资方,员工持股计划同步增资,增资价格同战略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战略投资方和员工持股计划均以现金出资,合计持股比例不高于43%,其中员工持股计划不高于20%,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7%。
(7)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8)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要求。
(9)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种子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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