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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方大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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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山东省

交易金额:

面议

截至日期:

2020-12-18

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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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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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化学化工 煤炭采选 股权

山东方大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山东方大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次增资拟引进不超过5家战略投资者,增资比例为4.76%至49%,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至9608万元,单一投资方认购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增资额以不低于山东能源集团核准备案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资产评估值为基准,乘以增资股数计算,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不低于51%的股权,新引进股东合计持有不超过49%的股权。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投资延长企业产业链项目、建设城市能源中心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一、交易条件

(1)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视征集情况而定

(2)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4.76%-49%

(3)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5(个)

4)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投资延长企业产业链项目、建设城市能源中心项目。

二、公司介绍

山东方大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清洁能源”)于2017年3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为淄博市淄川区,由方大公司(山东能源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全额出资。主要经营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煤粉加工、销售,热力生产、供应,煤炭销售,天然气销售。

公司拥有1个年产100万吨高效煤粉制备中心,是目前国内生产能力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安全生产最有保障的煤粉生产企业。生产使用过程采用负压生产、封闭储存、密闭运输,保证了煤粉的生产使用过程中不见煤、不见灰、不见烟,实现了绿色的环保。高效环保煤粉具有低硫、低灰、高热值的特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调整相应指标达到使用方的最优标准。公司先后为淄博、济南、青岛、临沂、东营、德州等地50余家企业供应煤粉。

公司建设运营4个供热站,共有6台175蒸吨高效煤粉锅炉,涵盖15-50蒸吨不同吨位,蒸汽和导热油不同类型高效煤粉锅炉,在高效煤粉锅炉的建设、运营、技术服务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高效煤粉锅炉作为重点推广使用的高效节能产品,具有热效率高、污染物排放低、运营环境好、运行成本低等优点。

公司建有工业煤粉锅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煤粉生产及高效煤粉锅炉的远程监控、数据收集、经营管理等功能,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提升企业智能化管理水平。配有专门维修队伍,对锅炉运行中的问题及时上门处理。

三、股权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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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数据

近三年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均得到正增长,净利润由亏转正,并且快速发展。截止2020630日,资产规模超过2.7亿元,营收超过4亿元,净利润也有400万元,具有很好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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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事项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为标的企业提供管理经验分享,能够根据其企业管理经验,与标的企业分享项目运营、人力资源和绩效考核经验成果,助力标的企业管理升级、效率提升。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与控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标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或融资担保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为标的企业提供项目及客户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标的企业的产品、服务或优先与标的企业进行合作、积极推荐上下游合作企业和行业内企业与标的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为标的企业提供产业延伸支持,须借助其丰富的行业经验、管理经验、关联企业资源、产业园运营优势,支持标的企业向煤粉制备产业上下游进行产业延伸,包括向上游煤炭清洁利用、原料供应进行拓展,向下游高效煤粉锅炉利用及分布式热力能源供应,开拓发展新能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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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控制权: 全资或绝对控股
发展阶段: 成长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面议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被列为失信人记录,并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和担保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且意向投资方须以自有资金投资,增资入股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不接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4、意向投资方与标的企业有合作关系或已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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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8.0

综合评分

8.0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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