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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 37.5572%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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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福建省

交易金额:

22716.36万元

截至日期:

2022-07-26

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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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周先生

标 签:

石油石化 股权

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位于福建省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主营液态危险化学品仓储,库容规模大、吞吐能力强、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安全管理完善。公司经营范围:仓储——液态石化产品的仓储、船舶槽车装卸;贸易——成品油及其他液态化工品贸易。2022年4月28日,中原港务码头、罐区顺利取得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达标证书。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22,716.365782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3600万元。

二、公司简介

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位于福建省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主营液态危险化学品仓储,库容规模大、吞吐能力强、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安全管理完善。

2022年4月28日,中原港务码头、罐区顺利取得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达标证书,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安全资质证明,也标志着中原港务安全管理工作迈向了一个新台阶。

公司希望通过不懈努力,使主业规模、资源配置、盈利及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人才队伍结构稳定、素质优良,逐步成长为优质的、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液态石化品仓储贸易企业。

三、经营范围

仓储:液态石化产品的仓储、船舶槽车装卸。

主要货种有:98%硫酸、柴油、汽油、MTBE、轻质燃料油、苯乙烯、醋酸乙烯、乙二醇、正丁醇、辛醇、DOP、丙酮、丁酮、甲醇、甲苯、二氯乙烷、二甲苯、溶剂油、石脑油。(以上货种均可开展外贸船舶装卸作业)

贸易:成品油及其他液态化工品贸易。

四、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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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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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人和大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人华评报字【2022】第005号)。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460.19万元。海一信合(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2860.19万元,实缴额12860.19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2.2197%。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认缴11440万元,实缴额1144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37.5572%。福建省197地质大队认缴3113.98万元,实缴额3113.98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10.2231%。福建省121地质大队认缴3046.02万元,实缴额3046.02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10%。

3.本项目挂牌价格为22716.365782万元,由以下几部分加计构成:一是37.5572%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为11930万元;二是截至2022年6月2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借款本金为10395.18482万元;三是截至2022年6月2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关联公司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为391.180962万元。股权和债权捆绑转让;若产生竞价,则增值部分为股权增值。

4.截至2022年6月2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借款本金为10395.18482万元,欠转让方的关联公司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为391.180962万元(详见《标的企业借款合同清单》,该清单及其所载文件复印件已由转让方交存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处,以供意向受让方查看)。相应利息以各借款合同所载事项为准,借款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利息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债权本金及股权交易价款转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统一结算。

5.转让方为标的企业在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2年莆人借字041号、FJ200622015055)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两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之份额为主债权金额65%,对应的贷款本息及费用详见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此外,转让方关联公司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企业向中国银行莆田分行的借款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详见《保证函》《确认书》及2份《保证合同》合同编号:FJ200622020059、FJ200622020060)。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承担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2年莆人借字041号、FJ200622015055)及相关的全部担保责任,此解除担保责任作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的前提条件。如受让方未按要求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担保责任视为违约,违约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并按本次挂牌项目公告中保证金处置方式第(6)项扣除保证金。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自行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七、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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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控制权: 参股
发展阶段: 成长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面议
1.受让方应是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企业。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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