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李然
广州 物业买卖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6,033.47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600元。
二、项目区位
标的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7号,靠珠江新城CBD中央商务区,南临100米宽临江绿化带,水中明珠--二沙岛宏城公园、海心沙广场、市民广场等近在咫尺,并与新领事馆区、广州观光塔、琶洲会展中心隔江相望;西临配套完善成熟的五羊新城社区;东接巴里新城文化艺术区。
地铁:地铁5号线珠江新城地铁站
公交车:五羊新村站,途径线路包括B21路、301路、194路、B9路、836路、130路、562路、51路、197路、189路、230路、53路、122路、89路,步行5分钟。
学校:五羊中学、广州市东山实验小学、广州市东山区五羊小学、广州市东山区五羊第三小学、广州空军司令部幼儿园、广州铁路第一中学
商场:万佳超市、喜市多便利连锁店、国美电器、南天国际照明中心、明月肉菜市场、寺右新马路市场、快客便利店
医院:广东省中医二沙岛分院、广州空军医院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招商银行
饮食:国门酒店、都城快餐
娱乐:至尊国际俱乐部休闲会
三、项目基础数据
地理位置:天河区临江大道37号15A01-15A03,15A05-15A06房;
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802103号;
建筑面积:941.4055平方米;
已用年限:22 年。
四、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交付、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2.转让方承诺标的资产不存在占用、抵押、质押和担保情况。
3.标的资产仅作整体转让,不作拆分。标的资产不允许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需以独立身份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合同当事人资料须与其作为意向受让人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所提交资料保持一致。
4.标的资产目前为转让方自用。受让方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与转让方协商标的资产交接事宜。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过户及交接后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
5.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项目图片
交易方式: | 资产转让 |
规划用途: |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交通情况: | -- |
土地面积: | 面议 | 租赁到期日: | 面议 | |
标准层高: | 面议 | 年租金: | 面议 | |
当前建筑面积: | 941.4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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