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李然
土地项目 房地产业 股权
一、交易条件
(1)拟融资金额: 10191.17(万元)
(2)拟新增注册资本:9705.88(万元)
(3)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66(%)
二、公司简介
广安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于2020年6月19日依法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是广安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挂牌成立,注册资金5亿元。资产规模达117.6亿元,主体企业信用AA。
广安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无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员工,现有工作人员均为神龙公司员工兼职,现已依法取得广安市广安区神龙山片区摆尾路北侧C—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川(2020)广安市不动产权第0030852号,面积:71390平方米〕和广安市广安区神龙山片区摆尾路南侧C—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川(2020)广安市不动产权第0030851号,面积:86448平方米〕,容积率均为2.0,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
据悉,神龙山组团地处广邻高速、遂广高速、国道G350和主城之间,与枣山园区、官盛新区和东南片区紧紧相连,是广安主城区最后一块未开发的“聚宝盆”。正因为该版块的地理位置优越,景观资源丰富,政府也十分重视对该片区的打造,据2014年12月24日编制的《广安市神龙山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获悉,该片区将打造成为居住人口4.5万人,功能定位为广安中心城区南部生态生活区(ELD),山水休闲慢城。 神龙山片区C-26号地块的成交,也标志着广安人居新版图即将正式开启,未来的神龙山版块,将为广安的高端人居书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财务数据
四、重大事项
1、增资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次增资价款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2)新增注册资本9705.88万元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和金额实缴到位:增资结果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实缴到位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可转为新增注册资本),并随后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2021年10月31日前分期实缴到位注册资本共计6000万元;剩余3705.88万元注册资本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实缴到位。
(3)新增注册资本的溢价款,投资方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完毕。
2、通过股东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公司”)向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泰公司”)承担的借款债务本金共计62196.55万元,年利率5%—9.21%不等。增资后,静居公司继续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且与交投集团签订的编号为GJTZ2020—009-02的借款协议项下利息和与广泰公司签订的编号为GJTZ2019—240的借款协议项下利息按照年利率9.21%支付,该2笔借款本金共计14107.5万元;其余借款利息按原借款协议约定利率加上借款利息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且不高于9%的年利率支付。交投集团、广泰公司的上述债权,静居公司优先偿还。
增资后,静居公司将项目用地抵押给交投集团,并根据债务清偿进度逐步解除。同时,根据静居公司项目用地开发需要,在能充分保障交投集团、广泰公司债权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抵押融资贷款。
3、项目用地采取承债付息的方式开发,所需资金全部由投资方筹集,年利率控制在9%以内,神龙公司不再投入资金。
4、静居公司开发项目用地,股东神龙公司分配获得的保底收益为货币资金1000万元、可售资产价值3000万元(按照开发成本计算),共计4000万元。开发项目清算时,按照股权比例34%计算,若神龙公司应当获得的利润高于保底收益,则静居公司应当补足。若神龙公司分配获得的保底收益低于4000万元,则投资方应当补足。神龙公司的上述保底收益优先分配,其中1000万元货币资金在首期开盘销售后1年内付清。增资后,投资方将持有静居公司的66%股权质押给神龙公司,并根据神龙公司保底收益支付进度逐步解除。
5、签订《增资协议》时,投资方应当向神龙公司提供价值10000万元以上的抵押物或质物进行担保,或者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以确保增资款、后续投资款和神龙公司保底收益履约到位。
6、投资方不能按照《增资协议》等相关约定和法律相关规定履行增资款支付等核心义务,致使静居公司的开发项目无法有序有效实施,投资方应当主动减少持股比例,将股权部分甚至全部转让给神龙公司或经神龙公司同意的第三人。转让价款以审计、评估报告确认的静居公司净资产为基数,减去投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的余额进行确定,投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以确保开发项目持续推进。
当交投集团、广泰公司的债权和神龙公司的保底收益全部得到清偿和支付后,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可不再减少。
7、其他事项
(1)本次增资扩股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静居公司和投资方分别承担。其中,投资方应承担的服务费为定额30万元整。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报名申请前须自行对静居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递交报名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增资扩股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投资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静居公司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索赔。
(3)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静居公司和投资方分别承担。
8、本项目不允许查看评估报告。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种子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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