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张经理
专用设备 企业融资 增资扩股 混改 股权
一、交易条件
(1)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2)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8100(万股)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融资方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简介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4303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无人机系统、空天飞行器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生产、修理、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项目背景
2018年12月25日,全新机制体制运营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中国航空工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要求,着眼于担当航空装备研制“国家队”的使命和责任,充分发挥航空科技创新的引领融合作用,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发展活力,做强做大我国无人机产业,全力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端无人机制造出口基地,加快新时代航空强国建设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依托航空工业旗下航空工业成都所无人机研发技术优势、航空工业成飞飞行器制造优势和供应链优势、中航技海外市场渠道优势、地方军民融合产业集群优势、混合所有制体制创新优势,以“轻资产运营、开放式发展、混合型股份”的市场化原则组建,通过深度整合优质资源,着眼国内外广阔市场,抢抓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推动高端无人机产业化发展、国际化开拓,以稳步提升的研发制造实力和系统集成服务开创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无人机系统专业化公司新时代。
四、股权结构
四、财务数据
五、重大事项
1、本次进场增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航空工业集团”)以其享有的融资方国有独享资本公积421.11万元同步转增股本,转增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增资价格同股同价。
2、航空工业集团所属的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同股同价。
3、融资方原股东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融资方5164.3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协议转让事项正在审批中。
4、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5、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融资方损益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2021年1月1日至增资协议生效日的损益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6、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增资款项划转至融资方指定帐户。
7、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本方是否符合投资资格进行核查,并配合融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8、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产生法律诉讼。
9、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产生法律诉讼,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10、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种子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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