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张经理
企业融资 增资扩股 混改 股权 融资租赁 金融业
一、交易条件
(1)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不超过30亿
(2)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视征集情况而定
(3)拟新增投资人数量1个
(4)募集资金用途:中远海运租赁拟通过本次增资引入战略互补的外部资本,增强资本实力,加速业务布局,通过与战略投资人的深入合作促进公司确定行业竞争地位并实现转型升级。
二、公司简介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远海运租赁植根产业,在医疗、教育、能源、建设、工业设备、电子信息、民生消费、交通物流、汽车金融等多个领域,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我们致力于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更灵活多样、更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个性化金融需求。
截止2020年6月末,中远海运租赁员工36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占比36.16%;中远海运租赁的资产总额达336.72亿。
三、增资后股权结构
四、财务数据
五、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同意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不得从事与增资方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与增资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无经济利益及其他国家规定应当回避的关系。
(3)同意在递交举牌申请后,增资方可对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份额进行调整。
(4)同意接受混改后增资方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安排、管理架构等。
2、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增资方股东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认购,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不能通过相关监管单位审批备案,解除《增资协议》等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最终投资人的增资金额中,以最终确定的增资价格计算注册资本认购额度并计入实收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种子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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