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张经理
企业融资 保险 增资扩股 股权 金融业
一、交易条件
(1)拟募集资金总额:视征集情况而定
(2)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50%
(3)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视征集情况而定
(4)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0%,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资本金,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产融结合,拓展业务规模,发展能源生态圈、电动汽车生态圈等;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科技赋能锻造公司新的发展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公司简介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和保险公司”)作为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2008年5月正式开业运营,总部设在深圳。股东单位包括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南网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18亿元。目前在职员工3302人。
鼎和保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关职责。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鼎和保险公司设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支公司四级组织架构。总公司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企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部、产品精算部、电力保险中心/财产险部、健康险部、车险部、车险理赔部、销售管理部、会员业务部、互联网业务部、信息技术部、再保险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党建工作部、监督部、物业资产管理部和招标管理中心。目前成立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深圳、四川、上海、湖北、河南、江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15家省级机构。
鼎和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公司资产、保费规模快速增长,经营效益不断改善,服务网点布局持续完善,行业影响力逐年提高。
三、股权结构
四、财务数据
五、重大事项
1、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0%,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
2、意向投资人需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并按《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支付增资价款到增资人指定账户。
3、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要求
4、单个意向投资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
5、意向投资人须采用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种子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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