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作为国有企业供应链的关键环节,是国资监管与国有企业集团管控的重点领域,对保障供应链稳定性,促进各环节协同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3)》数据显示,全国公共采购总额46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采购金额13万亿元,通过采购直接拉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超200万户。随着采购规模的扩大,其监管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凸显。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部门、纪委监委及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的管理和监督。近年来,中纪委、审计署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在常规巡视中发现该领域的众多问题,如竞争不足、低价中标、合同履约与投标文件不符及串标围标等,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采购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国有资金使用效率。
今年7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新时期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作出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商业信用中心牵头编制的《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信息公示规范》(GB/T 42506-2023)填补了国有企业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空白。我们认为,该标准对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构建诚实守信的交易市场环境等具有重大意义。结合现有的标准材料,本研究旨在持续探讨国有企业供应链采购环节中的信用风险,以期为相关体系建设和实践操作提供更深入的洞见和建议。
信用风险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采购本质上是商业交易,主要的信用风险是商业信用风险,常见的信用风险包括采购人拒绝付款、拖欠货款、不能足额偿付货款,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交货和拒绝提供货物等情况。在国有企业采购过程中,招标活动是监管的重点、难点。下文将对采购环节中的招标准备阶段、评标阶段、定标阶段、合同履约阶段以及供应商管理过程进行分析,整理并提出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
(一)招标准备阶段风险分析
在国有企业供应链管理中,高效执行采购工作的关键是深入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作为招标准备阶段的核心,寻源主要涉及寻找和审核新的潜在投标人,它能为招标人的供应商库补充“新鲜血液”。采购人如果未进行多维度的定量或定性寻源,而仅邀请既有的存量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将减少参与招采的投标人数量,从而削弱市场竞争,采购人可能面临着被少数投标人“绑架”的信用风险,最终导致采购人不能获得最有利的合同条件。
(二)评标阶段风险分析
评标阶段的公正和透明性是确保整个招标活动公平进行的关键。个别投标人为骗取中标,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欺诈,例如进行资质或业绩造假利用其他机构的资质资格、人员资质等信息进行竞标,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串标作为一种无序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扰乱业务和市场竞争环境,打击公众对竞争的信任;供应商还有可能与招标企业内部人员或专家勾结产生廉洁风险,以泄露标底或其他关键信息的方式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影响和干预评标结果导致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标。
(三)定标阶段风险分析
定标阶段的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直接关系到采购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因违法违规经营,导致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环保、税务等)可能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情况。再者,若供应商涉及重大合同、金融类等诉讼案件、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在此阶段如未能有效核查供应商这些风险因素以及计算出重大信用风险等级,就有可能为后续的采购活动埋下隐患。
(四)合同履约阶段风险分析
为了能获得更大益处,履约阶段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或采取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延长供货周期导致生产中断及合同违约;降低供货质量导致产品召回、客户投诉和品牌声誉受损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运营。相比于招标过程,合同履约阶段的潜在风险往往容易被忽视,供应商无论从意愿上还是能力上都有可能不认真履行合同,导致该市场信用风险频发。
(五)供应商管理风险分析
在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中,重点关注入库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例如,库存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股权、人员、联系方式等是否存在直接关联、历史关联或间接关联;提供不同标的物的供应商实际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时将增加产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当该供应商面临破产清算、司法诉讼等不利情况时,会导致其实控人或企业提供的所有产品或服务都面临履约风险;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还需对库内供应商做主动性行业竞争性分析,对入库供应商基于大数据技术,根据其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履约能力、供应商体量规模、市场排名、经营状况等信息进行排名,确定优先级别,从而对采购项目进行定位,设定采购政策。
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现阶段,国有企业已普遍开始重视采购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问题,多家中央企业也已经在采购领域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并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来防范和规避风险,但无论是关注度还是解决措施仍缺乏有效性。因此,本文从供应链中采购环节的信用风险识别、规避以及分散转移入手,提出以下针对性措施:
(一)建立健全制度,引进专业人才
国有企业较为常见的信用管理途径是由企业销售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信用管理,基本上没有信用管理专员以及独立的负责部门。根据发达国家和国内一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国有企业有必要建立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并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至少在企业供应链管理部门设立信用合规管理相关处室。该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和决定企业信用管理政策的重大调整、协调内部信用工作流程的跨部门协作、审议信用管理体系的安全性、商议重大信用事项。
在企业采购过程中,还可以与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委托专业的信用评价团队来合作,以提升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专业性,并引入信用评价专职人才强化企业信用制度与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收录了“信用评价师”“信用分析师”“尽职调查员”等三个信用评价行业新职业,这三个国家职业的设立反映出了我国现阶段对信用评价人才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上的要求,有助于推动企业信用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信息归集,深化数据治理
一是加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力度。采购过程中的各类数据需按数据项和数据结构准确对应,确定数据归集的标准和流程。国有企业拥有丰富的采购数据资源,在大数据技术不断成熟的背景下,很多大型中央企业已启动大数据相关工作,开展了与“国有企业采购供应信用管理平台”“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下一步要坚持探索创新,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化大数据应用驱动采购业务发展。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的治理深度。建立信用信息分析模型与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建模分析和评价供应商的信用水平;建立企业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数据应用的可靠性;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推进数据实现应归尽归、按需共享,以提高针对整个供应链潜在风险进行分类识别的能力。
(三)实现信息共享,打造数字大脑
国有企业通过建立包括信息归集机制、信用产品的共享机制、平台协调机制、供应商联合奖惩机制等内容的采购数字大脑。数字大脑具备基于海量监管数据内嵌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信用画像或者图谱技术等科学的大数据分析工具实时监控各利益主体的信用变化情况,形成以采购行业数字中台、数据对接平台、采购全景画像系统、采购监督与风险预警系统、采购风险闭环管理系统、采购数字大脑、智慧决策管理系统、采购数据赋能系统为依托的企业合规模型大脑生态系统,满足国有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各项实际应用需求。
在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智能监管业务模型创新活动”评选结果中获得卓越应用奖的“采购数字大脑(采购合规模型)”是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为集中解决国资监管和集团管控中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典型问题,遴选出的业务创新强、智能化水平高、推广价值大的优秀业务应用和数据模型,助力提升国资监管的实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构建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应用
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日常行为进行实时收集和评价,以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供应链韧性、服务水准、生产产品质量等内容,确保其符合标准。
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数字化供应商与采购管理系统,制定一套符合企业自身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分类标准,并根据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对优秀的供应商重点关注并适当增加采购量,对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则需要寻找其他供应商进行替代。
(五)明确监管职责,控制信用风险
为保证国企采购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立项、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信息发布、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及履行、交货及验收、付款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三化”监管体系,作为国有企业采购监管的实施主体,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各国有企业采购监督部门等监管方除了要明确规定被监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也要设计好监督流程、监督方式及环节等。对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企业内部监管制度或监管原则的做法予以鼓励和推广,而对于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则做到零容忍。其次,强调过程监督。部分国有企业采购涉及政府公共资源的分配与利用,应该加强监管,信用风险防范方式不同于审计的事后监督,属于过程监督,在监管的过程中发现信用等问题随时纠正,在问题发生的初期予以解决。
结论
国有企业供应链管理作为国资监管与集团管控的重点领域,随着国有企业供应链链长建设的提质深化以及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其监管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凸显。国有企业采购本质上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应以效益和效率为主,但由于使用国有资金,需要保障公开、公正和廉洁,两者如何平衡、融合是当前监管面临的难题。应将信用风险防范引入国有企业供应链管控领域,提高国有企业采购的效率,较好地适应国有企业采购的现状和特征,着力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国有企业营商环境。
本文认为国有企业供应链管理中采购各阶段出现信用风险是由包括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对于信用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手段也可以多样化,特别是通过数字化、制度化和法律的手段解决,本文也从信用风险防范的视角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但是,在国有企业供应链信用风险领域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只有通过全面的信用管理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稳定,实现国有企业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
内容来源:国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