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委托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中石化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租赁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一、招商内容

本项目招商内容为位于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和相关资产)10年期租赁招商。

项目招商详情如下:

1.项目名称:中石化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租赁招商项目

2.租赁期:10年(120个月),起租日以租赁合同为准。

3.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4.年租金竞价起价(万元/年)

258.94万元/年(大写:贰佰伍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每年)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起始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的租金,从起租日起第12个月届满之日起,以每十二个月为一个缴租期,每个缴租期的租金按当年租金计算,在每个缴租期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招商代理费:承租人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需向招商代理人支付招商代理费,招商代理费=承租人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12×2,即相当于承租人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的两个月租金额度。

二、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将负责本次中石化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租赁招商项目的招商及管理工作,并作为招商人统一对外公开招商。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距离西湖约1.8公里,西侧临近中河中路,南侧紧邻东河。区位位置较好,人流量较大,商业较繁华,交通便捷。

项目位于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实际为两栋相连七层建筑,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证载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2359.73平方米、2442.71平方米(合计4802.44平方米),其中七层整层及一层三间房屋共计约748.71㎡由招商人关联公司自用,其余部分空置中,院内划线停车位15个,其中关联公司自留4个,本次出租部分为招商人空置部分,面积约为4053.73㎡(最终面积以实际为准)。

注:

除河坊街562层外均未查到一次消防的相关资料,需要承租人根据现状办理消防手续;

水、电、燃气、物业等与缴费相关事项均需承租人新设企业账户,水电支出及增容等相关事项需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通过新设账户单独计算。

本项目招商价格与建筑面积不挂钩,建筑面积误差不影响本项目招商价格。

2.出租物业使用现状:除7层及1层(部分)外现空置。

3.招商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4.水、电等费用的约定:本项目的水、电、讯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经营限制:除KTV、各类会所、公寓外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业态均可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办公等;但均不得利用本项目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应列明经营业态和用途,作为《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用途,非经招商人同意,不得变更。

6.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允许,装修改造方案及工程设计文件等需取得招商人的书面同意。

7.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7.1 关于七层及一层自用问题

本项目七层整层及一层三间房屋(具体见平面图)共计约748.71㎡由招商人关联公司自用,承租人装修改造及后续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关联公司正常经营,招商人可协调关联公司配合承租人装修改造的外立面改造工作,对于涉及的七层部分外立面改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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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关于七层楼顶使用问题

本项目七层楼顶原则上由承租人使用,但不得影响关联公司正常工作及使用,承租人需与七层现使用人协商具体使用事宜。

7.3 关于七层后续使用问题

本项目七层现暂由招商人关联公司自用,若后期关联公司搬离后空置且承租人有承租意向,招商人可直接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金按照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时1-6层实时租金单价计算,免租期与1-6层保持一致。

7.4 关于项目承租后经营

本项目现状出租,相关资料不齐,包括但不限于除河坊街56号2层外未查到一次消防的相关资料,需要承租人根据现状办理消防手续。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即表示充分知悉本项目现状及存在的风险,中选后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装修改造及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手续(营业执照等),招商人仅以现有相关资料予以配合缺失资料可能无法新办或补办。承租人应充分认识到上述风险并自行承担为资料不全可能导致的现有风险

8.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54、56号,西侧临近中河中路,南侧紧邻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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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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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至示意


9.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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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事项

1.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  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

现场报名或远程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B座21层01-05。

3.报名条件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受托人身份证明(如有)等有效文件,上述文件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远程报名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提交上述材料后可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时填写招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招商文件购买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的意向承租人名称需与申请保证金汇款账户名称、申请文件递交方名称一致。

4.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郑琳

电  话:18518351878

邮  箱:zhengl@bjjhhn.com

5.招商文件出售事项

5.1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2招商文件收款银行信息:

户   名: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账   号:2000 0009 6612 0000 5188 765

开  户 行:北京银行红星支行

注:汇款时请写备注“项目名称+购买招商文件”

四、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有限合伙制企业等)且不得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

1.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1.3 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同企业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申请;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对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2.资金实力 

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最新一期财务报表(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净资产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五、申请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54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元

交纳时间及账户信息

意向申请人在2023年9月12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予以否决。

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00006605513340】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杭州新宫桥支行  1202052929900049410】

地址电话:【杭州市河坊街54号  0571-87818833】

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名称,同时填报“外部单位供应商主数据申请表”发送至招商人和招商代理人(联系方式详见招商文件第一章第6.2条),“外部单位供应商主数据申请表”详见招商文件附件。

交纳方式

电汇或网上银行

保证金

处置方式

未中选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将在签约通知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选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在其与招商人签署《租赁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扣除应支付给招商人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无息退还,如申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由承租人按照差额进行补足。

 

六、信息披露公告期及遴选活动安排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

评审方法及标准

首先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及初步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申请人报价资格评审程序;

申请人报价资格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满分100分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标明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70%(四舍五入)的申请人参与报价程序,如按排名前70%计算少于3家的,则按照评审排名前3家进入报价程序;

如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3家且大于1家的,则直接进入报价程序;

如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仅为1家,则本次招商终止;

最后由进入报价程序的申请人进行多次报价。

综合评审主要内容

从企业商务实力、运营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招商代理人: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日期:2023831 日

中石化杭州市河坊街54、56号租赁招商项目招商公告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