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孕育,全球竞争格局面临深刻变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不断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激活蕴藏在科技人才中的磅礴伟力,推进战略性定向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激发人员和机构活力一直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致力于解决的重点问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科技激励机制建设更是受到了高度重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成并正式施行,为开展科技激励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2022年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针对科技激励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对加快完善我国科技激励机制、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在推动国有企业创新方面,国务院国资委推行了“科改示范企业行动”,在推行第一批科改示范企业之后,“科改示范企业”也从最初2020年的209家扩展到现在的439家,整体规模增长了一倍多,持续扩大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
对于国有科技型企业来说,如何用好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来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成为国有科技型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之一。笔者初步梳理对国有科技型型企业的激励政策,以便给国有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激励提供一些启示。
从激励类型来看,可以把科技创新激励分为绩效激励、科技创新专项激励、中长期激励三大类。其中绩效激励主要是企业的日常绩效考核激励,在内部分配方面向科技人员适当倾斜;科技创新专项激励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奖励、揭榜挂帅制项目;中长期激励主要包括股权激励、项目分红、岗位分红、超额利润分享、员工持股等,具体政策要求,如下表所示:
从上述来看,相关激励政策的激励工具比较丰富,国有科技型企业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结合激励机制的政策要求,合理搭建体系化的科技创新激励工具,同时借助相关政策,在工资总额上实现突破。
从实践来看,企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科技创新激励体系:
一是打基础。
首先是完善企业内部的绩效管理体系,在内部的基础分配上向科技人员适当倾斜,强化对科技研发的考核指标设计,打好激励机制的基础内功,让科技创新激励真正推动科技创新突破。
二是用政策。
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挑选合适的科技创新激励工具,搭建从绩效奖励-科技创新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的科技创新激励体系,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敢突破。
对于一些中长期激励工具,特别是非上市国有科技型企业,实现单一股权突破,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行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将科技人员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互绑定,实现对科技创新的治理机制支撑。
四是做保护。
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必然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挫折,需要给与科技创新一定的失败容忍度,因此企业需要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容错纠错机制,为创新阶段性失败者提供再次崛起的机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科技创新激励不是普发奖励,有效激励才能发挥正向效应。
突出创新实绩和创新能力,打破“论资排辈”,让创新者有脱颖而出的舞台和制度保证,这样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才能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动能的作用。
来源 | 和君国资